看了你的合同标注部分,说实话,个人并不觉得是霸王条款。先说红色部分:属于行业规则吧。大项目一般正负15万不调整,当然是根据项目情况双方约定,避免产生过多的变更和调整。如果是减少,应该算对你有利吧。你标注的黄色部分:由于你的原因造成返工,这是合理的,如果是设计变更,工程量包含在招标文件中,一般不调整。建议提出按照类似红色部分执行。或者你觉得有异议,而且预测工程变更的机会较大(如工程预算深度不够等),你也可以提出差异。但招标的机会也许会有折扣。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