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免税合并产生的商誉的计税基础为零。

2025-04-25 16: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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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由于税法不认可免税合并产生的商誉,即商誉计税基础为0,商誉账面价值则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会计上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原因有二:
  第一,若确认,则产生新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而改变商誉账面价值的计算结果(增加)
,商誉账面价值增加后,又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从而二者无限循环;
  第二,由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导致商誉账面价值增加,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回答2:

通俗点说商誉是母公司购买子公司时对子公司内在价值(或者未来价值的肯定),商誉是一种虚构的价值,而所有的计税基础都是建立在实际价值上的,所以无论是免税合并还是有税合并,商誉都不会做税务处理,但每年会做减值测试。在投资时,产生商誉时不做处理(因为母公司角度,长期投资里已经包含商誉),只有在合并的时候因为商誉体现一部分少数股东权益,才会单独列示。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