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涉及到现金的都要有收据或者收条,有关车辆租赁的押金,一般都写在租赁合同里,合同可以是一份也可以是两份,根据客户需要而定。但是押金的收据应该有两份,一般在顾客退还车辆后当场就会退还押金,退还押金后,车行就会把手上的收据还给顾客。若是有违法记录,则另外通知顾客到车行处理。由于车辆违法记录可能在一个星期或一个月后才知道,确实有些车行会延迟退还押金。
是要写个收条,就是“今天收到乙某交来押金XX万元,甲方签名,年月日”。然后交给乙方保存。
如果合同上写的是“应给”,就要写收据。如果合同上写的是“已给”,就不需要收据。
这个回答算不算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