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说,这样是不合法的。我建议的解决办法:1、请他每3个月交一次社保明细单(让他自己去社保中心打印),以确认此人的确是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的,并留存作为证据2、如果他拿不出社保账单,说明他并未在缴纳。如果将来他要求单位为他补交,你的单位只能补交。至于保证书,他完全可以说是为了能干下去,被迫写的。因为保证书内容不合法,因此没有任何法律效力。这样万一劳动仲裁,单位会输掉,而且可能还要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