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工 想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还公积金按揭组合购房贷款,可以直接提取,办理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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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购买自有住房提取》
温馨提示:
●职工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及资金提取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如职工未修改住房公积金卡初始密码代办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还款凭证上应无“委托提取”、“余额还贷”、“强制执行”字样,应无“已提取住房公积金”印章。
●同时提取补充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提取额度与公积金合并计算。
●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当时办理。需核实、核查事项或资料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有贷款是不可以提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