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年期已过,不可申请再审。如果他当时没有在法院主持下签承诺书不让你们腾房,这是一场新的诉讼。房产证上是你伯父名字的话,他就是房子的所有人,他有权利让你们腾房。你们会败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再审的时效是,判决、裁定生效之间起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先说前一半的内容,败诉,被强制执行,然后又撤诉,撤什么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