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以,除非有正当理由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的,否则无法重新申请。2.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