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可以作为直接证据的有哪些

2025-05-05 21: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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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回答2:

目击者的证人证言,在公安局的供述,现场勘察的情况,检查机关提供的证据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