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收款人和复核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2025-03-03 10: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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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不填。《发票管理办法》中没有对复核人的明确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是发货票中的一种,专用发票是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不仅是一般的商事凭证,而且还是计算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

开票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要将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填写完整。而且,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专用发票,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回答2:

可以,但复核人和开票人不可以是同一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因此,发票上的开票人、复核人及收款人栏应逐栏如实填开。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所指开具或取得的发票是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因此,收票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有权拒收。

回答3:

发票收款人,复核,开票人原则上可以是同一个人。

回答4:

可以,但复核人和开票人不可以

回答5:

专用发票开票人与复核人不能为同一人,收款人可以为复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