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政府对外国公民入境后的相关政策进行了修改。老挝政府原先规定:外国公民获得并持有老挝旅游签证入境后,可在老挝申请改签劳务或定居签证等。2011年
末开始,老挝政府已宣布废止该政策,在老挝的外国公民如需申请更改其他签证,必须出境后另行申请或到原签证颁发机关重新申请办理[1]。
关于老挝引进劳务及工作签证的管理规定
(一)外籍劳务入老挝后,需到外交部领事司办理多次往返签证;到社会福利劳动部或省市社会福利劳动厅办理工作证;到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暂住证;
(二)外籍劳务在老挝工作期限为2年,可再延期2年,期满后必须在15日内返回本国,并在2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入老挝务工。
澳门护照持有人可取得落地签证入境老挝
澳
门特区护照持有人可取得落地签证入境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澳门特区政府接获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驻香港特区总领事馆通知:澳门特区护照持有人可取得落地签证
入境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逗留最多30日。申请落地签证之护照有效期需不少于6个月,申请人须带备2张近照,在抵达老挝时向各国际口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