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让我想起来了怎么计算GDP,我认为应该这么算,李给了王4.8,那就是说李少了4.8,王多了4.8,一共多出4.8*2,接着李芳的钱反而比王明少了1.2元,就是说现在李比王少了1.2.这么算李芳原来比王明多4.8*2-1.2,一共多8.4.不知道lz懂不懂
解:设:李方有X元,王明有Y元。
X -4.8 +1.2=Y +4.8
X =Y +4.8+4.8-1.2
X =Y +8.4
答:李方原来比王明多8.4元
4.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