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王国的海上贸易

2025-05-05 09: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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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与琉球是一水之隔的友好邻邦。 明洪武五年(1372年),俩国的友好交往口益密切。 琉球中山王一般每隔二年遣使一次,乎每年遣使一次, 一年中二或三至是常事, 有时一年中竟达四、与琉球建立了外交关系后,在明琉关系最密切时期, 几五次之多。 “迄崇祯末, 并修贡如仪。 后唐王立于福建, 犹遣使奉贡 。 ”
明朝也常遣正副使臣前往。 两国间政治联系的加强, 促进了双方经济和文化交流。 琉球经常派遣留学生至明朝京都国子监留学, “ 永 乐 以后至于正德, 常三四遣。 ” 商贩也常来中国, 进行商业贸易。 明朝福建、浙江、广东沿海商人, 至琉球经商者尤多, “ 夏去秋来, 率以为常。 所得不货, 什九起家。 于是射利愚民, 辐揍竟趋。”
明琉两国之间的政治友好交往及经济贸易文化交流, 是通过海路进行的, 在碧波万顷的东海洋上, 开拓和形成了新的海上航路, 成为联结两国友谊的纽带。明朝对琉球海上航行的主要港口, 是泉州和福州。 早在明初, 海外诸国向明朝贡时, 附载方物, 进行贸易, 明朝设市舶司于指定的港口, 管理对外贸易。 洪武初, 设于太仓黄渡三年( 173 0年) 因地近京畿(南京)而罢 ; 后复设于宁波、泉州、广州以通日本琉球及古城遏罗西洋诸国。 ”
这时开始以泉州对琉球的贸易港口, 至七年又罢 。 永乐元年( 1 403年 ) , 于 浙江、福 建、广东复置 。 浙江 即在宁波 , 专掌对日本的朝贡贸易 ; 福建即在泉州 ,专管对琉球的朝贡贸易; 广东即在广州, 专理对四洋各国的朝贡贸易。 永乐三年, 因海外诸国朝贡之使和随员益多, 乃于三个港口设置馆释, 以安住宿, 宁波日安远释, 广州 曰 怀远释, 泉州则日来远释 。
至正统时, 明琉官方海舶已大多取道福州港。 《明英宗实录》卷五八 : 正统四年 ( 1 4 3 9年 )八月庚寅, “ 巡按福建监察御史成规言: 琉球国往来使臣俱于福州停住, 馆谷之需, 所费不赞。 ” 至成化五年( 1469年), 正式将市舶司移置于福州 。 并在河口尾(今水部门外)建设进贡厂和柔远绎, “ 琉球入贡驻泊于此。 ”自此以后,福州就取泉州的地位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