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没有禁止这种做法,也有少数人成功过。不过绝大部分案例的结果是,边境服务局官员引用移民难民保护条例190条(3)f款规定,认定短期居民仅入境美国或圣皮埃尔和密克隆岛不视为离开加拿大,而不予盖章(不再重新计算停留期限),或是盖章后注明原期限。
如果选择出境到其他国家(比如墨西哥或古巴),短期返回加拿大时,也会遇到边境官员怀疑滥用短期居民签证而拒绝入境(或给予很短期限)的情况。
如果首次停留期限还未过期,建议直接在加拿大境内申请续签。最坏结果也只是拒绝申请,不违反移民法,不影响下次正常入境。而且在续签结果的等待期内一直具有合法短期居民身份(继续留在加拿大境内,直到收到拒绝通知或批准的新期限)。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