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婚姻法》中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父母向子女索要赡养费发生纠纷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必要时权利人得依诉讼程序请求解决。人民法院审理赡养案件在确定赡养费数额时,会从实际出发,考虑到父母的实际需要和子女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免带来执行上可能出现的困难,使父母索要赡养费的权利,得到切实的法律保障。
参考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http://www.bh.gov.cn/html/SFJ/PFXC21861/2016-05-30/Detail_901429.htm
以下是赡养费的计算依据: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