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参保职工流动就业的,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医保中心出具的参保人员变动通知单(单位参保人员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再将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即可.
一、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
二、然后由本人向杭州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
三、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 《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
四、填写《浙江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杭州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五、前往宁波社保中心,办理社保补填手续。
自己持身份证到原所在地的社保,打印一张养老保险参加保险缴费凭证,交给新所在地的社保即
可。医疗和失业也一并转移。
如果中间有断档,自己选择是补缴还是不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