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是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恐怕是不可以的,因为你前一年连劳动合同都没有签订,也就是说你的权益是不在法律保护下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仲裁也就没有依据去帮助你所赔偿,希望你能吃一堑长一智,以后不要再犯这种问题了,祝你好运!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1、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补偿或补齐这段时间的社保,但你要承担一部分。2、由于2011年9月到2012年9月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个人可以要求仲裁赔付你2倍工资。3、关于把保险的钱直接补给你个人,我认为是不可能的,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我查了下、你这种情况如果公司不给补偿的话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补发工资、辞职也不影响仲裁、你要有一些证据:建议保留好工作卡、工作服、工资卡等证据,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而且越快越好,你的未签合同补偿金拖一天就少一天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