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6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省部属在蓉单位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810号),自201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具体是:一级园收费标准为3周岁以上幼儿保育教育费为650元/生·月,3周岁以下婴儿保育教育费为780元/生·月,伙食费另计。我局管理的省直机关婴幼儿园按照2001年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省级机关婴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1]160号)执行,每月交保育费、伙食费等约400多元。该标准己执行11年。
据了解,成都市幼儿园对2012年秋入公办园的儿童全部按省上新标准收费。成都市财政对公益性幼儿园拨付每月每生补贴200元,末列入公益性幼儿园范畴的公办园无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