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材料费为什么要*综合扣税系数

2025-04-05 22: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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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因为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被纳入到营改增范畴。2013年8月1日(含)以后交通运输企业只能使用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才是抵扣的合法凭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的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3年8月1日(含)以后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除外),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而营改增前,运输业是计算抵扣的,用营业税发票金额*7%。这个在2013年8月1日(含)以后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发票都要缴销作废,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