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作者同意了就不算侵权不同意,就算侵权了但在中国这方面的法律还不太健全大家都说是向原著致敬其实只要不是作为商业用途,大家包容一点也没什么,我们看同人小说娱乐一下也挺好的
是的,但很少有原作发传票的,第一种、原作很火 同人=官司、利益小、麻烦、同人小说没有对原作造成直接的利益冲突,就是同人小说创造的价值不足以让原作打官司。第二种、原作不温不火 同人=免费宣传 不温不火的原作还是很希望在同人小说里得到更高的曝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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