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要去交警队吗

2025-04-29 15: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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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要去交警队

交通事故后,在交警队签署的赔偿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回答2:

需要交警开具事故单。
如果事故不涉及其他责任人,只是单方面的事故,仅仅是自己车损坏了,则需要交警开具事故单,这样保险公司才能报销。
按照有关规定,这种程度轻微的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便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私了”是可以的,但“私了”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而且最好达成书面协议,以免事后产生纠纷。
如果双方的责任已难以划分,可找当地居委会要求调解,与对方达成协议。如责任难以划分,受害人(事故任何一方)可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划分责任并认定赔偿事宜。
怀化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当车辆发生小型交通事故后,不少车主为了图方便,往往会答应和对方“私了”处理,快速解决,省时省事省力。“私了”确实能让车主省不少事,但“私了”要谨慎,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适合“私了”,否则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