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既有管线的水表新装”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此证件仅限由代办人帮助户主办理事情时出示。)核对原件,使用高拍仪留存影像。)
2.一般情况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相关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如无法提供房产证,则提交购房合同,或由社区开具房屋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及相关证明核对原件,使用高拍仪留存影像。)
3.一般情况需提供:供水服务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例填写。核对原件,使用高拍仪留存影像。用户需在《供水服务申请表》中的备注项写明申请原因。)
4.一般情况需提供:户主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核对原件,使用高拍仪留存影像。)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名称:新水表表金及安装缴费环节 : 审核通过之后收费标准:按照水表的市价收取收费依据:1、《吉林省修缮定额》,2、《吉林省修缮定额》,3、《长春市城市供水条例》 ,4、《长春市城市供水条例》 。
三、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