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长,司法厅长,检察厅长,省法院院长哪个大?

2025-05-05 00: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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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分工合作,相互配合。
前两个分别领导的公安厅、司法厅隶属于省政府;
第三个法定称呼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省政府首脑省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法院院长,都由省人大选举产生,对省人大负责。从机构性质来看,后两个平级,高于前两个。
公安机关机构数量更多、人员更多、武器装备精良,与人民群众生活联系更紧密,所以厅长事实上的党内地位和社会影响力,并不逊于甚至超过其他三位;
司法厅主管有关监狱、律师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法律宣传等工作,好像要弱一些? 没法精确比较。
最后,党领导一切!

回答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机构中,公安厅长、司法厅长、检察厅长和省法院院长是各自独立的部门负责人,他们的职责和权力相互独立,没有直接的大小比较。
这几位厅长或院长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对所在地区的公安、司法、检察和审判工作负有领导和监督职责。他们的工作和职责是为了维护所在地区的法律秩序和公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这几位厅长或院长在行政级别上是没有高低的,他们都是所在省份或地区的政府组成部门的负责人,具有相应的行政级别。

回答3:

级别都一样,都是厅级干部,所以不能这么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