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观点都认为花的结构本质是一个节间缩短的变态短枝,花的形态、结构等和叶的一般性质相似。首先提出这一观点的是德国的诗人、剧作家与博物学家歌德,他认为花是适合于繁殖作用的变态枝。这一观点得到众多证据的支持,而且对于多数被子植物花的结构也可以给出合理的解释,因而这一观念至今还在延用。
一朵完整的花一般由花梗、花托、花萼、花冠、雄蕊群和雌蕊群六个部分组成。其中花梗与花托相当于枝的部分,其余四部分相当于枝上的变态叶,常合称为花部。一朵四部俱全的花称为完全花,缺少其中的任一部分则称为不完全花。花的各部分及花序为了适应长期的进化而产生了各式各样的适应性变异,所以花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基本上有多少类型的种子,就有多少种花的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