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应缴税额=计税金额*0.17-进项税
按照题意,由于不能确定进项税是否有,所以暂时定义为进项税为“0”
那么6400=计税金额*0.17,所以计税金额=37647.06元
希望能帮到朋友您
不知道这个单位有没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没有的话就是6400/17%=37647.06元。
计税金额就是用销项-进项的,所以不用考虑有没有可抵扣,你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
不考虑进项的话,37647.06元。
37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