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加油卡只有在卡消费完后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2025-04-26 11:55:3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好!~
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作相关的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应开具普通发票,如果购油单位要求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的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加油站在售卖加油卡时只能给客户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如果客户要求加油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加油站应在客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的记录,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答2:

是的。因为你没有消费完,石油公司是不可以确认收入的,只能挂其他应付款
所以也只有消费完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希望可以帮助你

回答3:

是的...似乎加油站都是这样...

回答4:

我在江苏,我这边的加油站都是这样滴,每次都要我们先预充加油卡,等油卡里的钱都消费完才能给我们开发票。

我以前在上海就不是这样,我以前用现金去充加油卡,人家加油站就直接给我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能随时开票的加油站一个区也只有规定几个加油站才可以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