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我公司变更过公司名称,所以在更名的时候又重新签署了劳动合同(之前与变更前公司签订过2次合同

2025-04-29 17:50:4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公司变更名称,如果未注销是不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兄弟,下次不用这么麻烦了。
2、公司名称变更,若主体未变更,劳动合同的次数是连续计算的;
3、你与变更之前的公司已签订了2次劳动合同,变更后又签订了1次(请核查该3次是否都是在2008年后的, 这个很重要,只有在2008年后的第3次签订劳动合同才需要签无固定),无论怎么算,这次都需要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若你提出,公司不与你签订的,从应当签订之日起,应当支付双倍工资(这个估计是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才能拿到的)。

——————————————
有疑问,欢迎百度HI我,
南方劳动网劳动法专业律师竭诚为你服务

回答2:

第三次,可以要求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

回答3:

1、公司只是变更名称的话,是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你已签订过两次合同,这次应该要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那么你可以提出主张双倍工资。

回答4:

那要看你第三次签订的时间是不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也就是2008年1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签订了,如果是之前则不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是之后则你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应当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至于公司变没变更过名称不重要…

回答5:

我还么有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你可以去劳动力大厦问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