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级别是怎么晋升的 见习警员 初级警员1级警员怎么晋升?

2025-05-01 14: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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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警校毕业或地方考入警队的第一年是见习,肩章是一拐或两拐(行话叫“小飞机”)。一年后转正就参加警校培训,期满后晋升为三级警司(一杠一星),之后3年一培训,增加一颗星。司升督4年一培训,期满后晋升三级警督(二杠一星),之后再升就难了,到了副科级再晋升二督,正科升一督。至于升警监(肩章跟少将一样)就更少了。

回答2:

4年晋升一次。

回答3: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警衔条例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警察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执行职务,根据宪
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警衔,依照《中国人 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 人民警察的荣誉。
第四条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第五条
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对警衔低的人民警察,警衔高的为上级。当警衔高的人民警察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警察时,职务高的为上级。
第六条
公安部主管人民警察警衔工作。
第二章 警衔等级的设置
第七条
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第八条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部级正职:总警监;
(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第九条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第三章
警衔的首次授予
第十条 人民警察警衔按照人民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授予。
第十一条
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以人民警察现任职务、德才表现、担任现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第十二条
从学校毕业和从社会上招考录用担任人民警察的,或者从其他部门调任人民警察的,根据确定的职务,授予相应的警衔。
第十三条
首次授予人民警察警衔,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予以批准: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二)三级警监、警督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
(三)警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厅(局)长批准授予;
(四)警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公安部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警司、警员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第四章
警衔的晋级
第十四条 二级警督以下的人民警察,在其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根据本条
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晋级。
晋级的期限:二级警员至一级警司,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年。在职的人民警察在院校培训的时间,计算在警衔晋级的期限内。
晋级的条件:
(一)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纪守法;
(二)胜任本职
工作;
(三)联系群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晋级期限届满,经考核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逐级晋升;不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延期晋升。在工作中有突出功绩的,可以提前晋升。
第十五条
一级警督以上的人民警察的警衔晋级,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 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选升。
第十六条
人民警察由于职务提升,其警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 衔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低警衔。
第十七条
警司晋升警督,警督晋升警监,经相应的人民警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
第十八条
人民警察警衔晋级的批准权限适用第十三条批准权限的规定。警司、警员提前晋升的,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