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家长一起,家长是作为担保人出现的。
生源地助学贷款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如下几点:
1、需要填写贷款申请表,在填写贷款申请表的时候需要注意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借款人一致,不得让他人代签;
2、在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需要借款人的相关担保人出席现场;
3、在签订贷款合同之后,需要等待当地学生资助中心邮寄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回执单》后,正式生效,如果未收到则合同无效。
4、回执单上需要填写学校的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及账号等。
(二)2010年,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出具证明材料:
1.2010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提供:(1)有效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2)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在校生提供:(1)有效的学生证原件;(2)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在经办网点开立用于贷款资金结算的个人专用账户并授权网点从该账户扣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借款人按要求完成贷款发放和资金支付凭证的核签手续后,经办网点按合同约定向学生所在高校电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手续费按有关规定向借款人收取),并按以下办法向高校反馈贷款发放信息:(1)借款学生是高考录取新生的,业务网点在其录取通知书上加盖“该生已获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字样由学生交高校学工处;(2)借款学生是在校生的,业务网点在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回执并盖章后由学生交高校学工处。
你可以去行政服务大厅问下具体情况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