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者权限?在法院立案之前,法律工作者有没有权利或者说能不能到派出所复制询问笔录?

2025-04-26 21:23:2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权限和诉讼代理人是一样的,自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到公安机关复制询问笔录,需要经过法院、检察院的同意,如果是律师就可以直接复制笔录。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当事人的委托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收集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证据材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查阅有关的案卷或者庭审材料。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回答2:

  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是关系到证据能不能被采纳的关键,按法律规定,派出所复制的笔录需要加盖派出所的章。此证据如果是派出所依职权形成的,应当是合法的。法律工作者有权进行调取。
  法律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当事人的委托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收集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证据材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查阅有关的案卷或者庭审材料。

回答3:

可以,法律工作者除了刑事案件时不能会见当事人基本都行

回答4:

可能不会给,可以申请法院调,或者立案后拿受理通知书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