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并销售的生产者在销售的时候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比如酒类;再次流通时不再计算缴纳消费税 ,比如批发、零售的销售者不是消费税纳税人。 生产企业可以通过设立独立核算的关联的专门销售公司,将生产企业生产的应纳消费税的产品低价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将产品销售给真正的批发、零售企业。 这时,生产并销售的企业就可根据可自由控制的“低价”计算缴纳消费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