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aike.baidu.com/view/438648.htm
【1】上面链接是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链接。
【2】第二十三条 手损伤(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二)缺失半个指节;(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3】可见,提问者说的右手食指末端粉碎性骨折,还没有到轻伤的份。
【4】根据手的具体情况,还要去做司法鉴定。这是证据。
【5】说到伤残鉴定,一定是在治疗100天后,才可以看出构成伤残与否。
不是在食指末端粉碎性骨折刚得的时候。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