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务制度,会计有义务定期与出纳进行对帐,进行盘点,核对帐实是否相符,监管出纳帐务的正确性,你在工作中出现漏记帐情况,年终盘点怎么可能帐实相符,当时就应该检查错出在哪里,发现出错你们两人都没认真核查而是用现金实数接着做第二年的帐,再接着出错,两人都有责任。如果你交凭证给会计时没有交接明细记录,而会计又拒不承认并隐藏了相关凭证或者真的丢失了相关凭证,现在谁也说不清楚,问题就麻烦了。按规定出纳出现长款充公,出现短款而又查不出短款原因是要自己赔上短款额的。你要是觉得实在太冤,经理和会计又都要你负责赔款的话,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请审计部门的介入对你们公司的帐目进行核查,谁出的错,该谁负责任就赖不掉了。一般来说私企的帐目或多或少都会有些问题不便对外的,经理要是有点财务知识都怕主管部门来查的,应该不会逼你太紧,你也不用太紧张,不过以后要吸取教训,再做财务工作时要谨慎些了,经常自己盘下点,出问题及时找出原因,别再跟着糊涂会计做糊涂帐了。
我估计你要是请审计部门介入的话,经理会说算了,不用再查了,你走就完事了!!!你明白的
没事,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帮忙查账就行,口说无凭,用事实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