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地产的~~这样的情况没签合同的情况下~业主出过一次了~这说明业主也不是不讲道理的~第2次再叫他出~他不出是情有可原~如果你是业主你也不会一年换一次门~ 好点的业主可能就说不换!不好的也许就问你能住不能住~不能住可以搬~你可以算下搬家需要多少费用~自己找房一时半会找不到~找公司找房又要给中介费!
这样的情况说谁的责任是不可能说清楚的~你说不是你弄坏的~业主可以死咬说刚换一年的门 不可能是自己坏的!
建议和业主好好协商~业主能出一般就是很不错的了!
你要是说不是人为的话就应该是质量问题 找门的厂家 那就应该是房主联系了 ,但是一般情况你要是和房 主 没有签过类似的协议的话,你是在那居住的,损坏就应该由你负责
房东的责任,但是你说不清是不是因为你的使用不当造成的啊!这个也不好办啊,最好还是和房东协商,如果一方出一半就可以了!
主要得看签定合同上是怎么注明了,关键是你们现在合同也签.
一般说人为损坏得租客自己掏钱修.
自然损害应该由房东出钱来修理.
因为当初没有签合同所以没有约定附属设施由谁维修,所以现在出现为题就很难解决,房东要是不修的话你也没办法,因为毕竟用的人是你,他要说你弄坏的话你也找不到门坏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