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上班途中车祸能否算工伤

2025-02-27 05: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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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可以明确,如果是非法用工,双方是不存在法律上的劳动关系的,而工伤认定又要以劳动关系为前提才能认定,所以非法用工上班途中车祸不能算工伤的。但是可以要求参照工伤待遇给予赔偿。

回答2:

2008年实施的劳动法第9章第6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非法用工有很多具体的,要明确,并有证据证明和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如:厂牌,工资条)。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非法用工所造成的员工伤害,用人单位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回答3:

1、非法用工是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用工单位与务工者违法法律规定所建立的劳动关系。常见的使用童工,未经备案登记招用员工,外籍员工未经批准在国内工作等都属于非法用工。依法打击非法用工,是我国政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2、非法用工毕竟在务工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形成了契约关系,双方是平等的合同关系, 非法用工
虽然不是劳动关系,但双方还是形成劳务关系。
3、非法用工上班途中车祸是否能算工伤,而工伤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来确定,所以应该依据2004年1月 1日起施行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具体你可以参看该法律条款来确定。
如果需要其他咨询,请追问,本人不定期在线,但只要能帮助到你的尽力帮忙。请采纳。

回答4:

1.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看该事故是否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这个与是否非法用工没有关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事故不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该职工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则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认定该职工的受伤为因工受伤!
2.有什么疑问,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回答5:

1、非法用工,双方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无法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
2、非法用工发生的伤亡适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