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第一可以先向单位提出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可以诉讼当地区劳动部门。法律规定: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你的情况,先与企业协商签订合同,协商不成提交当地区劳动部门。
首先,找到能够证明其在该单位上班的证据。如工装、工牌、工资卡等
其次,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随时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跟公司的老板提问,问问是怎么打算的,确定任用形式和试用期,薪金,社会保障等问题,落实后再继续在那里工作。
你这个事属于法律里的既定事实!没有订立劳动关系,但是劳动关系是确实存在的!签不签都无所谓!但是最好是有!因为还是有保障的!劳动合同你在劳动局备案的!~你要解决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