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负数发票?

2025-04-24 22: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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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负数发票即红字发票,只有发生退货时,而且是跨月的对方和本公司都已入账要取得购货方当地国税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本单位才可去领负数发票申请表再经国税局批准方可开具负数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

使用电脑开票系统开票时,千万要注意,增值税普通发票可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开负数发票,必须事先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否则不但无效,而且还违规。

扩展资料

销货企业开出发票,当月内发现错误,在收回发出给购货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后,可在当月做作废处理;若发出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收回,销货企业此时不能做作废处理,要凭对方提供的《进货退出与折让证明单》开出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冲销,同时要注意存根联的采集。

销货方凭购货方提供的《进货退出与折让证明单》才能开具的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此类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在报税时将存根联进行采集。

销货企业当月开出的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必须在次月的报税期内与其他存根联一道报税,进行存根联采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负数发票

回答2:

负数发票也就是红字发票,指的是发生退货时,而且是跨月的对方和本公司都已入账要取得购货方当地国税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本单位去领负数发票申请表再经国税局批准开具的发票。

962号文的规定已经说明,只有原发票开具错误,才可以退回给销货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实际操作先按原错票内容开具一张负数发票,然后再按正确的内容开具一份蓝字发票交给购货方)。由于增值税发票过期未进行认证而发票自身开具没有问题,是不能退回重开的。

如果,确属发票开具错误,购货方将抵扣联和发票联退回,退回的抵扣联和发票联附在开具的负数发票的存根联和发票联后面,作为开具负数发票的依据。负数发票的记帐联附在冲减原入帐收入的记帐凭证后面作为原始凭证。

由于原错票的存根联和发票联由购货方退回,负数发票不需要给购货方,将重新开具的正数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交给购货方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自2007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不再凭购货方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必须以购货方提供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称《通知单》)》为依据,没有《通知单》不得开具红字发票。

自2007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不符合新修订的《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的,各单位应责令改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负数发票

回答3:

        负数发票即红字发票,只有发生退货时,而且是跨月的对方和本公司都已入帐要取得购货方当地国税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本单位才可去领负数发票申请表再经国税局批准方可开具负数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

       使用电脑开票系统开票时,千万要注意,增值税普通发票可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开负数发票,必须事先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否则不但无效,而且还违规。

        开负数发票,只有发生退货时,而且是跨月的对方和本公司都已入帐要取得购货方当地国税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本单位才可去领负数发票申请表再经国税局批准方可开具负数发票,开出的发票,只要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把发票作废就行不要开负数发票。

回答4:

负数发票即红字发票。

一、负数发票的含义:

负数发票即红字发票,只有发生退货时,而且是跨月的对方和本公司都已入账要取得购货方当地国税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本单位才可去领负数发票申请表再经国税局批准方可开具负数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使用电脑开票系统开票时,千万要注意,增值税普通发票可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开负数发票,必须事先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否则不但无效,而且还违规。

二、开票方法:

开负数发票,只有发生退货时,而且是跨月的对方和本公司都已入帐要取得购货方当地国税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本单位才可去领负数发票申请表再经国税局批准方可开具负数发票,开出的发票,只要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把发票作废就行不要开负数发票。

三、相关规定:

  1. 自2007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不再凭购货方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必须以购货方提供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称《通知单》)》为依据,没有《通知单》不得开具红字发票。

  2. 自2007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不符合新修订的《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的,各单位应责令改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 未经认证或认证未通过(不包括"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发票,不得开具《通知单》。

  4. 自2007年4月1日起,《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销货清单》不再由国税机关印制、发售,改由企业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自行开具。

  5. 一般纳税人申请一百万元以上最高开票限额的,使用新的《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所需资料以及申请一百万元(含)以下限额的,仍按原规定办理。

  6. 一般纳税人需要在申报所属月份分次报税的,必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

  7. 对2006年开具的专用发票,在2007年4月30日前可按照原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回答5:

就是比方你12月份开了一张发票,现在发现这张发票开错了或者发票联遗失了什么的,因为跨月不能作废就只能开对应的负数发票来冲平原来12月份开具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