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是去年拿到香港身份证(非永久居民)的新移民儿女能申请三个月多次的探亲吗?需要带什么证件办理!

2024-12-06 07: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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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规定,若内地居民的亲属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或者非永久性居民,可以申请香港探亲签注(T)。一般探望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或3个月多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停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按你的情况,因为你的母亲现在在香港居住,而且有香港非永久身份证,你是能申请三个月多次的探亲签注的。

申请人应到户口所在地县(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所需要的文件为:

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mmX33mm)1张(如首次申办或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如你母亲的香港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如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果是多次有效探亲签注,每项收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