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新交通法对未满14周岁坐副驾驶坐的扣分+罚款吗

2025-04-27 10: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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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通法对未满14周岁坐副驾驶的处罚是根据各地具体的交通规定的,某些城市对副驾驶的乘坐要求年龄为12岁以上,低于12岁的儿童乘坐机动车坐副驾驶会给予200元的处罚。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未设置限速标志、标线的,在城市道路(城市快速路除外)上的最高行驶速度超过每小时六十公里,在公路(高速公路除外)上的最高行驶速度超过每小时八十公里;

(二)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

(三)机动车驾驶人未使用安全带;

(四)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超过座位数搭载乘客;

(五)安排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

(六)驾驶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时,未配备或者未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七)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扩展资料: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条例有关机动车通行管理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规定,未遵守以通知、决定等方式明示的交通管理措施,未遵守城市快速路限行规定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超过座位数搭载乘客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座时未使用安全带的,对机动车乘坐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驾驶机动车未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依据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处罚;

(五)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场发现机动车违法临时停车的,公安机关可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停放;

(六)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机动车违法临时停车的,公安机关设置的警示牌、电子标识等给予的警告或者推送的即时信息视为警告、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公共汽(电)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超过座位数搭载乘客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车辆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回答2:

误传3:
副驾驶乘员未满14周岁 罚款200元记6分
正解:这一说法尽管确实是有道理的,市民出行时也应当自觉让未成年乘员坐在后排,但无论是在现行的规定,还是公安部123号令里,都没有提及要处罚。

回答3:

不会!谣传!

回答4:

新交通法没有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