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外商投资企业,目前已经没有什么特别的税收优惠(特殊行业除外,比如港口码头建设,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
贵公司可以享受的优惠大体有二条:
一是如果贵公司是软件产品企业,并且软件产品是自行开发的,符合一定条件时,是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
二是如果贵公司有技术开发项目,那么是可以在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也就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开工费.这一项税收优惠要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事前备案才能享受.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的规定,对于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调整,那么新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在所得税方面没有更多的优惠,流转税方面与内资企业基本相同。
补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原来都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新所得税法实施以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执行,对外商独资企业没有特别的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