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违约怎么办?

2025-04-24 01: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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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晌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出租人的违约责任形式:1.未交货或延迟交货。2.交货与合同不符。3.租赁期间侵犯承租人的使用权。
承租人可行使的救济措施:1.
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248条的规定,承租人不支付租金时,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这是品由出租人享有租赁物所有权所决定的。
因此,当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在融资租赁实践中,损害赔偿金是以相当于残存租金额或者以残存租金额减去中间利息计算的。2.
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范围非常广泛的救济措施。合同法的上述原则性规定同样可以适用于融资租且赁合同,损害赔偿应依据完全赔偿的原则,如果出租人出现违约行为,则出租人应当对因其违约所引起的承租人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这种损失表现为承租人现实财产的减损,还还是其在合同履行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的期待利益。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当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委托,出资向供共货人购买租赁物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即转移给出租人,出租人同时享有因供货人违反合同规定而造成损失时要求出卖人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