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因第三人行为发生的损害,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是否还能向第三人要求损害赔偿呢

2025-04-30 14: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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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再向第三人要求损害赔偿,依据是:《保险法》第六十八条: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中顾法律网

回答2:

您好,您这个案件具体描述的不清楚。不能具体回答。是人寿保险,还是车辆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