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单位签订3年合同,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但是我继续在单位工作,单位要辞退我,请问有什么经济赔偿

2025-02-24 01:54:4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点,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公司应当支付你3个月工资的补偿。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你,还需额外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待通知金。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2:

可以要求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算。另外若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还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回答3:

你好:
补偿三个月的工资,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计算。

回答4:

具体要看合同到期后你是否还在上班。如果合同一到期单位就不需要你上班,那这不叫辞退,而是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自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