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个法律问题:我的朋友甲准备向丙借10万块钱,我是担保人简称已,欠条写到2013年5月20日

2024-12-02 12:57:34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你这种担保属于保证,如果在保证责任期限内,丙曾向乙主张过权利,那么担保时效中断,要是这样,你仍有保证责任。所以你可以从这方面抗辩。

回答2:

借条三年内都有法律效应,6个月不用说了,现在担保人必须还款,同借钱人是一样,你再去找甲追要。

回答3:

担保方式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六个月。因为你们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只要债权人在债务到期后六个月内向你主张过权利,就立刻起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所以您还需承担保证责任!

回答4:

肯定啦!谁让你笨,放款人当初借钱,就知道如果你朋友跑路,你有偿还能力,他才放款的,现借款走了,你不还,放款人肯定起诉你,白纸黑字,赖也赖不掉,只能说你被你朋友摆了一道,去换位思考,别人不还你十万,同样的事,担保人可以还的起的,你会怎么做笨蛋

回答5:

担保人要负责赔偿还甲所欠下的债务

回答6:

可以咨询律师,法律的问题最后是法庭解决,省得以后麻烦,这不是随便的事。如果不想以后麻烦就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