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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法院书记员有两种,一种是参加公务员考试有公务员编制的书记员,一种是法院自己招人没通过组织部的工勤编制书记员,但这两种无论谁通过司考都没法任助审员。
你考过司考后,想有审判资格,必须重新考法官或者法官助理,法院现在就是这样怪,法院只要是有公务员编制的职位,除了书记员,谁过了司考都可以直接任命助审员。唯独书记员不行。所以你最好不好报书记员的职位。
任职条件
按照1995年《法官法》和1983年《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助理审判员的任职条件与初任审判员是相同的。助理审判员是本院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这个考试在1995年[1] 《法官法》中,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考评委员会组织的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全国统一考试;在2001年《法官法》中,则是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并由本院院长任免。2001年《法官法》将1995年《法官法》中的初任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合称为初任法官。助理审判一般是由有编制的公务员担任,也有从速录员做得好,提任为助理审判的。凡事都有可能,努力就有希望。
没有固定哪种人一定就能很快提为助审的。。。一般而言研究生会比本科生优势大很多,也要看个人的工作能力以及交际能力等方面
这个没听说过。书记员不是定死了起码三年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