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看这个公司转到哪里了,如果只是原地址或者原行政区内的话,如果员工不去的话,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如果搬离原行政区的话,员工不去,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员工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仲裁的。
你提供的信息不够,无法准确解答,依据你提供的有限信息做如下回答:
1.新公司是指你原属公司新设立的公司还是其他公司?这个问题相关到一些细节的处理,但是基本不影响赔偿的问题;
2.如果不愿意签到新公司,属于员工主动提出,那么是辞职行为,公司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3.如果是公司提出解约,无论是新公司还是旧公司提出,都需要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如一楼所述;
4.如果公司提出解约,你既可以要求新公司也可以要求旧公司进行经济补偿,建议两个一起要求,以减低风险。
协商不成 公司参考如下法条 给职工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原公司出售一部分业务,一些员工也要转到新公司,如果不愿意签新公司,原公司也提出解除合同,这样的情况,原公司应该在解除合同时给赔偿
是应该,但通常不会主动赔偿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