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
2、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人力资源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认真履行国际义务,不断拓宽渠道和领域,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流与合作格局。
中国尊重《联合国宪章》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宗旨与原则,致力于维护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合理确定、依法颁布和逐步完善劳动标准,并积极实施有关公约。中国不断完善本国人力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推动包括国际劳工组织核心劳工公约的批准进程。
同时,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与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亚太经合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或机构建立人力资源领域的合作关系,积极发展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双边或多边的人力资源交流与合作。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中国政府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方针,努力拓宽留学渠道,积极吸引人才回国,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为国服务、回国创业提供支持,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