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是指按照计税价格应当包含的因素计算合成的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当货物属于应征消费税货物时,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加计消费税额。则计算公式为:
从价计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从量计征:不存在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的问题
2、当该项应税消费品为委托加工方式的,则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纳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也须按一定的计算公式所组成。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CIF)+关税+消费税
扩展资料
组成计税价格的使用环境:
我国现行增值税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核定其计税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用以上两种方法均不能确定其销售额的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核定其计税销售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就是是指在没有实际销售价格时,或者有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按照税法规定组成专门用以计算应纳税款的价格。
一.使用环境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用以上两种方法均不能确定其销售额的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核定其计税销售额。
二.计算方式
计算方式
1.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2.当货物属于应征消费税货物时,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加计消费税额。则计算公式为:
3.从价计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4.从量计征: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
5.当该项应税消费品为委托加工方式的,则其计算公式为:
6.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7.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纳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也须按一定的计算公式所组成。其计算公式为:
8.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CIF)+关税+消费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就是计算消费税时除了货值还有哪些要算进去,才能乘以消费税率算出消费税
我国现行增值税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核定其计税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用以上两种方法均不能确定其销售额的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核定其计税销售额。
2计算公式编辑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当货物属于应征消费税货物时,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加计消费税额。则计算公式为:
从价计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从量计征: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
当该项应税消费品为委托加工方式的,则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纳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也须按一定的计算公式所组成。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CIF)+关税+消费税
各种消费的税务合计在一起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