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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个人对个人)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P2P网贷后又发展出P2C(个人对企业)、P2G(个人对政府项目)、P2B(个人对非金融机构)P2N(个人对多机构)等诸多模式,但在习惯上统称P2P。
P2B(个人对非金融机构)
P2B模式应该是众多网贷平台最为常用的模式之一,也是最先衍生出的模式之一,同简单的P2P网贷平台不同,P2B平台只针对中小微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借款企业及其法人要提供企业及个人的担保,并且基本上不提供纯粹的信用无抵押借款,再加上类似担保模式的借款保证金账户。
据了解,P2B网贷借款人一般为企业,企业借款仅限用于技术改造、扩大再生产的流动资金,通过第三方资金托管平台,投资人的资金仅能用企业指定账户进行提现,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于有第三方资金托管、相应的担保公司做担保以及抵押物,对于投资者而言,P2B的安全性更高。
然而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投资理财方式,安全性和收益性是永恒的主题。在融资性担保P2B模式中,投资人与企业之间仍然属于点对点的投资关系,收益率有明显优势,相对此前火爆的余额宝、理财基金等进行二次投资的模式,收益大约高出3-4倍。
风险:收益较高、安全性相对较强不意味着没有风险,由于这类模式借款金额相对较大,如果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逾期风险可能会更大。对于企业来说,需要抵押担保可能会增加企业负担。
P2N本来是P2P中的一类分支项,但是目前这种模式已经被网贷监管禁止。
据专业人士表示,P2N模式被禁止的主要原因在于监管层强调个体对个体的直接借贷,而P2N出借人不是直接对接借款人,并且平台依赖于合作机构的风控能力,演变为合作机构的代理人,成为渠道商。此外,P2N模式很多涉及到复杂的债权转让或类资产证券化,也与监管层的要求不相符。
【几何金融】
P2N:个人对多机构
P2N中的“N”一般为多家机构,即借款人来源于网贷平台合作的小贷公司或担保公司,并由小贷及担保公司(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平台不参与借款人的开发及本金垫付。
“P2N”模式依靠融资租赁、保理、典当、小贷等渠道发展资产端,网贷平台的资产主要来自于合作机构,投资人不直接对接借款人,而是直接对接贷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