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问题

2025-04-28 11:28:2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乙方如果提前通知,甲方同意接收的,不能再主张
另外看合同有没有约定验货期限,超过验货期限无法再主张货品不一致
如果属于甲方可以主张货品不一致要求退换的,乙方只能按合同约定给甲方换原来货品

《合同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第一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回答2:

回答3:

来点干货吧,不讲废话
1,你是乙方吧,这种问题很常见,合同总额不大不小,关键就是合同鉴定的问题。
2,对你有利的,虽然不是该品牌,但价格也不是该品牌的价格,这个点要抓住。
3,一般法律上会建议协商解决多一些。如果非要硬碰硬,甲方请个好律师,紧抓住合同欺诈不放,你也不好脱身,因为毕竟你是乙方供货一方,牵涉到合同诚信问题,况且和气生财,对你以后的商业拓展也有影响。
4,这个就要找个心腹干将跟甲方谈,亮出诚意,承认问题也说明原因和苦衷,毕竟都有成本,大家都是成年人也好理解,甲方如果不是太较真,不是大老板发火的话应该有很大的余地可以周旋,甚至可以进一步加强商业联系。
5,还是那句话和气生财,这是商场必经之路,千万不要和钱过不去,一个问题解决好了不仅是出路更能拓宽路子,解决不好互相仇恨不说,业内名声也会受损。最后祝您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以上,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有疑问,可以私信我追问,谢谢采纳。

回答4:

你如果终止合同,支付3个月租金为违约金还需要提前3个月提出店面租赁不同房屋租赁,生意大,有利润换位思考处理问题你还约定每年6%的增长,是按原先约定支付违约金还是按6%增长支付违约金,没有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