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诉讼,被告提出居住地管辖异议,原告撒诉诉讼费退回吗?

2025-05-05 13: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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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由人民法院退回一半的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回答2:

提起管辖异议的交纳50到100元的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